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對藥物過敏 務必做紀錄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1/01/29 04:11 記者徐夏蓮/台中報導

到底會對什麼藥物過敏?如果知道一定要記起來,看病時,可以告訴醫師!

台中市一名45歲婦人最近從國外返台過年,順便做植牙。牙醫師問她,曾對什麼藥物過敏?她表示,只知道會對一種止痛藥過敏,但她不記得是什麼止痛藥,醫師就開了一種很普通、很常用的止痛藥給她。

寫在用藥紀錄卡 隨身攜帶,沒想到這名婦人回家吃藥,馬上就出現過敏性休克症狀,家人火速將她送到台中醫院掛急診時,已經量不到血壓、性命垂危,經急救後,送入加護病房,直到3天後,她才脫離險境。

台中醫院藥師侯芳敏昨天指出,止痛、消炎藥發生過敏的情形很多,曾有藥物過敏經驗的民眾一定要記下藥品的成份或藥名告訴醫師,如果不知道,可以直接帶藥袋來,上面都有標示。

也可直接帶藥袋 交給醫師

侯芳敏表示,這名婦人其實是對diclofenac成份的止痛藥過敏,但光是這種成份的止痛藥,商品名稱就多達10多種,為了防止日後發生同樣的過敏情形,最好還是拿藥袋給醫師看,請醫師註記在電腦上。

方便同一家醫院不同科別的醫師開藥時,一打開電腦即會顯示這位病人對什麼成份的藥物過敏,提醒醫師不要開這種藥給病人吃。

她表示,民眾也可以請醫師將自己會過敏的藥物註記在用藥紀錄卡上隨身攜帶,這樣不論到哪一家醫院就醫,都不必再擔心。

侯芳敏指出,藥物過敏反應可「輕」、可「重」,較輕微的反應是起紅疹,嚴重者可能會休克喪命。

因每個人的體質不同,一般常見會引起過敏反應的藥物,以消炎、止痛類藥物最多,這些藥物成份各有不同,選擇性很多,但前提是一定要告知,讓醫師在病歷上註記,才不會再次發生過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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