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亂倒垃圾、烏賊車…檢舉都有賞



時機歹歹,檢舉獎金雖是不錯的收入,但民眾拿獎金也要小心!警方提醒說,民眾蒐證時要做好隱匿及維護自身安全,在沒有警察或公務人員陪同下不宜「強拍」,萬一蒐證時發生衝突要迅速報警,以免獎金還沒拿到,先自付醫藥費。

許多縣民不知道,除了昨天起實施的檢舉違規抓魚有賞,檢舉空氣汙染的烏賊汽機車、亂丟垃圾、違規廣告、違規食品等,通通有賞且行之有年。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97年1月就實施「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案件」,至今已發出高達767萬5千多元獎金,檢舉人必須用真實姓名檢舉,並提供足以辨識的照片或影帶,獎金也是罰款的一半,但每件檢舉案,最高以5萬元為限。

環保局說,不論是走路、騎車或開車, 只要亂丟垃圾都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低罰款是1200元,檢舉成案至少有600元獎金;隨意張貼違規廣告、布條、旗幟等,也能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罰款額度視情節輕重及犯罪頻率而有不同。

環保局說,從98年1月實施「獎勵民眾檢舉外縣市非法傾倒廢棄物」,適用於檢舉外縣市入侵的廢土、各類廢棄物等,每成案1件的獎勵金高達10萬元,連警方也有5萬元的破案獎金。

蒐證時…先顧個人安危

雖然外縣市廢棄物入侵時有所聞,但這項獎金至今尚未發出一毛錢,據了解,這與檢舉不易有關,因為外縣市不肖業者多是利用月黑風高到苗栗偷倒,不肖業者也多是背景複雜的「有力人士」,不少民眾認為「10萬元獎金還不夠支付醫藥費」,更擔心「有命拿獎金卻沒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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