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證據顯示:手機不見得致癌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7/03 00:07 【中央社紐約二日路透電】

儘管世界衛生組織(WHO)最近把手機列為可能致癌項目,但新研究今天指出,愈來愈多科學證據顯示,使用手機和腦瘤並非相關。

來自英國、美國和瑞典的專家團在大規模回顧先前發表的研究後,做出結論說,沒有足以信服的證據顯示手機和癌症相關。

研究同時發現,手機收音機信號可能誘發腦瘤的說法,也缺乏確認的致病生物機轉(biologicalmech-anism)。

專家在美國「環境與健康展望期刊」(EnvironmentalHealthPerspectives)中寫道:「儘管仍有不確定性,但愈來愈多證據反駁手機會誘發成人腦瘤的假說。」

這份研究報告發表的二個月前,隸屬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決定將手機使用列為「可能致癌」。

輕微溺水 返家休息當心要命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1/07/02 04:11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

夏天溺水意外頻傳,別以為輕微溺水就沒事。醫師表示,溺水時,呼吸道、肺部都可能受傷,雖然短時間沒異狀,但稍後可能呼吸困難、氣管腫脹,嚴重甚至窒息,亦即續發性溺水,建議溺水者無論症狀多輕微,都應送醫觀察4小時以上。

防續發性溺水應送醫觀察

消防署統計,台灣去年發生640件溺水案件,其中有368人死亡、21人失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急診醫學科主任郭聖達昨天提醒,成功救回的溺水民眾也應後續觀察,「續發性溺水的發生率雖然不高,但一發生就很嚴重」;高級心臟救命術的教科書已正式提議,溺水者無論多輕微,均應送醫觀察4小時以上,避免併發呼吸窘迫時,旁人無法處理。

郭聖達解釋,人體組織受傷,傷口最腫是受傷48小時後,就像手被撞擊,後續紅腫、發炎絕對比剛撞擊時嚴重。溺水時憋氣、被水嗆到,可能分別傷害呼吸道、肺部、肺泡,後續發炎反應,可能會讓氣管腫脹,造成呼吸困難。

郭聖達強調,即使溺水只有一、兩分鐘,溺水者都應送醫觀察,臨床上,溺水民眾經過急診室處置,一旦沒事,常嚷著要回家,通常他會勸說留院觀察。若堅持離院,他只能對溺水者的親友加強衛教,例如絕對不能讓溺水者落單,溺水者想休息,也不能讓他一個人睡覺,親友必須從旁觀察是否有呼吸困難的症狀。

郭聖達提醒,遇到有人溺水,務必讓他保持復甦姿勢,趴著頭側一邊,以免嘔吐物堵住氣管,若沒有呼吸,給予人工呼吸,沒有心跳,予以心臟按摩。

若溺水者的嘴巴有明顯異物,例如海草、砂子,可用手挖出異物,最好不要以哈姆立克法壓迫腹部,因為溺水者可能喝進很多水,裡面的食物膨脹後,硬是吐出,反而可能卡住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