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Happy 哈士奇之結紮

本來對Happy結紮這件事情是沒那麼急迫的,但最近觀察到Happy的月經實在是太多(常滴滿一地)也太久(快一個月)了,直到今天經血的量,還是蠻多的。而且外翻腫脹的陰部只要一坐下就會接觸到地面上的髒東西與細菌,這樣的話有可能引起陰道發炎或子宮蓄膿的,對Happy是很不好也是危險的。此外要是一個不小心受孕而生了一堆小狗狗,那可是一個頭兩個大!所以……決定結紮才是一勞永逸的做法。

新聞與活動
http://animal.coa.gov.tw/news/index.php?acttype=show&id=A20080600077&newstype=01


3個月內幼犬 植晶片免規費【97-06-19聯合報】

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台北縣議會昨天三讀通過「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已絕育或出生3個月以內犬隻植入晶片、辦理登記,免收規費;及寵物業者不得規避檢查,否則罰鍰2萬元至10萬元等多項要點。

農業局長蔡光榮指出,條例只待農委會核備再行公告,即完成法定程序,預計9月1日實施。

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說,北縣目前家犬約17萬隻,有12萬隻辦妥登記,登記立案寵物買賣業者315家、繁殖業者1家;自治條例係依據動物保護法訂定更嚴密規範,特別是含罰則。

他說,自治條例規定絕育犬隻、或出生3個月以內犬隻植入晶片、辦理登記「免收規費」,目的鼓勵民眾在犬隻4個月大成熟前完成結紮、犬隻管理,目前已實施6個月以上成犬結紮,公犬補助600元、母犬補助1200元。

縣府並與台大永齡基金會合作推動「三合一」植入晶片並辦理登記、施打狂犬病疫苗、結紮補助公犬1000元及母犬2000元等。

蔡宗益強調,「免收規費」是指應繳給縣庫的850元(未結紮)、350元(已結紮)登記費,但開業登記站(獸醫院)手續費150元仍得繳納。

此外,動保法規定家犬出生4個月內、寵物業者犬隻出生6個月內,應植入晶片辦妥登記,否則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款;北縣自治條例將寵物業者犬隻登記期限縮為4個月,與家犬相同。

自治條例也訂定寵物買賣、訓練、比賽或繁殖場所,不得拒絕主管單位檢查,否則處2萬至10萬元罰款;飼主或業者對應履行事項未履行者,政府可代履行或處5千元至30萬元行政怠金,例如飼主或業者未為寵物植入晶片、辦妥登記,政府可限期要求執行,否則代為強制執行,並處罰怠金。

【2008-06-19/聯合報/C2版/北縣要聞】